有一天,Duncan 打開蠟筆盒想畫畫,裡面卻只有一疊信:紅色累壞了、白色覺得自己是隱形的、黑色受夠了永遠只能畫輪廓。Daywalt 讓一整盒蠟筆開口說話,而 Jeffers 做了最對的決定:一本關於蠟筆的書,就真的用蠟筆來畫、用蠟筆來寫字。
Duncan 打開蠟筆盒想畫畫,卻只找到一疊信:蠟筆們集體罷工了。紅色抱怨整年無休,連節日都要加班;黃色和橘色為了誰才是太陽的顏色吵到絕交;白色覺得自己在白紙上根本是隱形的;黑色受夠了只能畫輪廓。最後 Duncan 用一張把所有顏色都用上的畫,回應了每一支蠟筆的心聲。
Jeffers 接到的難題其實很刁鑽:這本書的敘事者是蠟筆,所以畫面必須看起來像小孩畫的,但又要精準到能演戲。他讓媒材自己上場:全書用蠟筆(Crayon)作畫,保留蠟質的顆粒和塗不滿的填色,那正是小孩畫畫的真實手感;信紙和信封則是實物攝影(Photographed stationery),皺褶都拍進畫面,讓「收到一疊信」這個設定有了物理上的真實。 最聰明的是字。每封信都是 Jeffers 的手寫字(Hand lettering),而且用寫信那支蠟筆自己的顏色寫:你不用看署名,光看字色就知道現在是誰在抱怨,紅色的字自帶紅色的火氣,而白蠟筆在白紙上,連委屈都直接做進了視覺裡。表情也極省,一道皺眉、一根指過來的手指,寥寥幾筆就有戲;大量留白(White space)讓白紙成為舞台,蠟筆線條是唯一的主角。帶走的原則是形式與內容合一:一本關於蠟筆的書,就讓蠟筆當顏料、當字體、當演員。
「打開蠟筆盒,裡面沒有蠟筆,只有一疊寫給你的信。」